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大商所三季度共查处异常交易行为116起

时间: 2017-10-11  文章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为深入贯彻证监会“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的市场监管总体要求,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今年第三季度,大商所继续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盘中套保超仓17起,异常交易行为116起,其中自成交61起,频繁报撤52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3起,对22个客户采取暂停开仓措施。累计处理34起违规线索,包括10起对敲转移资金、24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不活跃合约价格,共对6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大商所加大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排查力度,共将128组430个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发放市场监查问询函168份,认定并督促102组307个客户申报了实际控制关系,并对1名未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给予限制相关业务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