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三大商品期交所频频出手严查异常交易

时间: 2017-10-1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今年以来,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严格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对于异常交易行为和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来自郑商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郑商所共排查异常交易线索880余条,处理异常交易25起。依据规则认定7组21个账户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此外,9月份,郑商所共审理违规案件1起,对1名客户给予暂停开仓交易的纪律处分,并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来自大商所的最新情况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大商所共查处盘中套保超仓17起,异常交易行为116起,其中自成交61起,频繁报撤52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超仓3起,对22个客户采取暂停开仓措施。累计处理34起违规线索,包括10起对敲转移资金、24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不活跃合约价格,共对6起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大商所也加大了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排查力度,共将128组430个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发放市场监查问询函168份,认定并督促102组307个客户申报了实际控制关系,并对1名未如实申报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给予限制相关业务的监管措施。 来自上期所的数据显示,8月份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17起。其中,自成交超限46起,频繁报撤单超限65起,大额报撤单超限5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1起。对其中达到交易所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6名客户,进行了全市场通告并采取了限制开仓的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加强日常监管的措施及时化解了市场风险。在期货市场上,风险与违规往往是相生相伴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操纵,既是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市场风险十分重要的一环。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期货交易持续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纠正市场违规行为,依规开展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与管理,防止利用持仓优势影响市场健康运行。审慎开展套保审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产业企业风险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