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银行基金代销系统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10-10

尊敬的客户: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合并,合并后银行名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给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原两行基金业务系统将进行整合。由于部分客户在原两行系统中的证件信息不一致,为保障该部分客户以后能够正常交易,我行将于2012年10月12日自动发起修改。修改规则为在确定为同一客户的前提下,将“港澳通行证”等证件类型修改为“其他证件”、15位身份证号码修改为18位等,以确保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要素的一致性。客户相关权益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更多详情敬请垂询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1-3或95501,亦可垂询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