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暂停办理个人存本取息、外币定活两便业务的公告

2012-05-25

尊敬的客户:
  为了优化我行产品结构,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即日起,我行将暂停办理个人存本取息、外币定活两便业务。我行将通过营业网点、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客户。已在我行办理了上述两项业务的客户,请您前往我行网点办理相应业务结清手续。我行将根据您的理财需求,提供更适合您的储蓄或理财产品方案。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垂询网点或致电客户服务中心(95501)咨询。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