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支付结算业务整合的公告

2012-11-15

尊敬的客户: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同意,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已完成与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合并,合并后的银行名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和平安银行支付结算业务整合的批复》【银复〔2012〕57号】原两行支付清算业务将进行整合。现就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在两行合并之前,原深发展和原平安银行在各类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处理中各自具有独立的行名和行号;在合并并且更名之后,原两行行名需统一为:平安银行,相应行号也需进行统一。这将对账户、汇兑、网银、票据等业务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请广大客户知悉相关变化并做好相应准备。具体的业务变化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为:
  一、公司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自2012年11月22日起三个月内,原深发展与原平安银行客户需要及时将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交至原开户网点办理新证的换发。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原开户网点或客户经理联系。
  二、汇兑业务
  自2012年11月23日17:00时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中原深发展行名变更为平安银行,贵司/阁下在向原深发展开户的账户进行转账时,需在相关凭证和单据上选择或填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平安银行作为收款行。
  原深圳发展银行的全部网点在合并后名称发生变更,原平安银行的部分网点名称亦同时发生更名。网点新旧名称的对照信息请登录我行网银查阅,或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3或95501咨询。
  三、超级网银业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业务)
  自2012年11月24日16:00时起,在使用超级网银向我行账户汇款时,请阁下注意系统中原“深圳发展银行”已变更为“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因原平安银行在支付清算系统中的行号发生变化,自2012年11月24日16:00时起,若阁下通过超级网银签约的跨行授权支付和跨行查询业务不能正常使用,请阁下重新在网上签订协议。
  为实施上述变更,我行(含原深圳发展银行和原平安银行)的对应超级网银功能(个人客户的创新版网银和对公客户的跨行实时通或跨行实时)自2012年11月23日17:00时至2012年11月24日16:00时暂停服务。
  四、票据业务
  (一)原平安银行客户
  我行于2012年11月26日启用新版支票。原平安银行客户自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请持旧版空白支票至原开户网点免费更换。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签发的旧版支票,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正常受理。
  (二)原深圳发展银行客户
  我行于2012年11月26日启用新版支票,原深圳发展银行客户自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2月31日,请持旧版空白支票至开户网点免费更换,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签发的旧版支票(宁波地区旧版支票自2012年11月26日起停止签发),在票据有效期内可以正常受理。
  五、信用卡业务
  此次支付结算业务整合后,信用卡客户可以正常用卡,但需要提醒您在通过他行柜台或网银进行转账还款时,需将收款行由“深圳发展银行”更改为“平安银行”。
  此次支付清算业务整合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若给贵司/阁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11-3或95501,亦可到各营业网点咨询。
  衷心感谢贵司/阁下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