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中国,深圳] 2008年7月15日
2008年7月11日,深圳发展银行与海关总署在北京签署了“网上支付税费电子保函业务合作协议”。自此,深圳发展银行将在“银关通”(网上税费支付)业务的基础上,获准开发、逐步引入银行信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先通关后缴税”的升级服务——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是指,银行对优质进出口纳税企业(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系统申请缴纳的进出口税费提供总担保,在该循环担保额度内,企业便可享受“先通关后缴税”的服务,即企业可在实际缴税前先行通过,随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余款即可。
随着海关“金关工程”的逐步深入,各家银行积极配合推动,为进出口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据悉,深圳发展银行正与海关推进双方电子系统对接,系统上线之后,申请该项服务的进出口企业可在线向海关出具关税电子保付保函,从而获得海关税款担保政策,享有“7天×24小时”不间断通关和提取货物、“异地报关,异地支付”等专有服务。未来,进出口企业可通过循环使用深圳发展银行的关税电子保函额度,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及时通关,赢得更快商机。
作为国内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先行者,深圳发展银行始终关注并推动企业在供应链交易各环节的服务改进,致力为广大企业提供便利交易的支付结算、信用升级、融资支持等全面金融服务。2004年,深圳发展银行成为首批获得海关总署批准开办电子口岸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此次与海关总署深化业务合作,将实现深圳发展银行业务系统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的业务系统的更深层次对接,进一步强化该行融合内外贸、本外币提供全程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功能与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