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2009年3月20日起征收离岸账户管理费。管理费征收的范围是季度日均存款余额小于5000美元(或等值其它货币)的离岸账户,收费标准为USD5/季度/账户(或等值其它货币)。离岸账户管理费于每季末月21日由系统自动收取。 特此通知。
深圳发展银行离岸业务中心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