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防范有偿代办信用卡的声明

2013-04-28
尊敬的客户:
近期,我行发现社会上有极少数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声称可以有偿代办我行信用卡申请业务,且最终给消费者提供了伪冒的信用卡。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行在此郑重声明:客户在申请我行信用卡阶段,我行不会收取任何办卡费用。如有疑问,请致电本行客服热线95511-2咨询。同时,我行将对不法分子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特此声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