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业务系统整合上线的公告

2013-01-11
尊敬的客户和业务相关方: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深发展)和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安银行)已完成合并,合并后的银行名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为给客户提供更加统一、优质的产品、服务和体验,原两行的业务系统将于2013年1月12日至13日期间进行整合上线。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系统整合将不会影响您与我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业务系统整合上线后,我行所有网点将通过该系统为原两行客户办理业务。原两行客户将享受到更为丰富的产品和一致的服务体验,以及统一的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标志着两行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二、系统上线期间(2013年1月12日至13日),我行各渠道营业(服务)安排情况请详见下表:《平安银行业务系统整合上线期间营业(服务)安排及注意事项》。请您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安排。由此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若您有紧急人民币取款和挂失业务,敬请垂询我行客服热线95511-3转人工咨询,或咨询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三、整合后的业务系统上线后,我行业务和交易流程的主要变化点包括:
  1、自2013年1月14日起,原深发展网站将正式停止使用,将会推出新版的银行官方网站:www.bank.pingan.com,您可以通过新官方网站登录网银。其中
  个人网银业务。为确保安全性,部分原深发展个人客户需要根据新的用户名和密码规则变更原登录名和密码;原深发展使用动态口令编码器和刮刮卡的用户,需要将安全工具变更为手机动态口令或USBKey数字证书,原客户USBKey数字证书则需在网上进行升级后,继续沿用。
  新版网银实现了与平安集团一账通的连接,更加有利于您统筹管理在平安银行和平安集团的所有金融资产。
  企业网银业务。为提高安全性,新版企业网银将采用数字证书作为唯一的安全认证工具。原平安银行企业网银令牌用户,需前往网银开户行免费升级为平安银行网银证书用户。首次登录新版企业网银需重新下载网银安全控件。
  2、自2013年1月12日起,新的电话服务号码统一为95511-3,贵宾客户请拨打4008895511。原深发展客户操作电话银行的查询密码为原电话银行交易密码,交易密码为账户取款密码,具体请按照电话银行操作提示进行交易或咨询电话中心人工服务。
  3、原深发展的卡折关联业务,即一张借记卡关联一个或多个存折,和多张借记卡关联一个存折,在系统整合上线后,原来的卡与折将独立使用,您可持卡进行 卡下账户交易或持折进行折下账户交易,账户及资金不受影响。
  此外,对于您所持有的原深发展存折,我行将为您免费更换为平安银行新存折。系统上线后,我行还将发行新版平安银行借记卡,原平安银行和原深发展银行借记卡可正常使用。
  4、业务系统上线后,原深发展对公贷款业务还款方式,改进为系统自动扣收。为确保还款成功,维护您的银行信誉,您需提前存足还款资金。
  5、第三方存管业务。系统上线后将不再支持存折新签约第三方存管;原平安银行存折签约客户仅能从证券端发起银证转账及查询交易;证转银时需要输入证券资金账户密码进行验证。建议您尽早到我行网点将存折变更为卡。
  相关业务变化信息,我们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函、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妥善地进行告知。更多详情敬请垂询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1-3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亦可到各营业网点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系统整合的完成,我行将以崭新的面貌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为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附表:平安银行业务系统整合上线期间营业(服务)安排及注意事项。
平安银行业务系统整合上线期间营业(服务)安排
服务渠道
服务暂停起点
服务恢复时点
日期
时点
日期
时点
一、各营业网点
2013年1月12日(周六)
9:00
2013年1月14日(周一)
8:30
二、电子渠道
POS
2013年1月11日(周五)
18:00
2013年1月14日(周一)
8:30[注]
ATM
16:00
个人网银(投资理财服务)
16:00
电话银行
15:00
个人网银(基础服务)
14:00
手机银行
14:00
企业银行
14:00
  [注]:各电子渠道将在2013年1月14日8:30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予以开通。
 
  注意事项:
  一、个人客户:
  1、系统上线期间,信用卡可通过非本行银联ATM、POS自助设备进行取现、消费、查询,可通过他行账户自动扣款和第三方渠道还款,但不能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超级网银、杭州易时行、支付系统还款,不能进行网上支付。
  2、一账通卡不能通过任何ATM取现、查询,一账通卡信用账户可通过非本行银联POS消费,但无法实现存款账户对信用账户差额补款。
  3、系统上线后,原深发展个人客户首次使用存折办理业务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
  4、时间设定在2013年1月12、13日的预约转账、协议转账,受停业影响将无法执行,请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5、自2013年1月11日15:00起,原深发展基金代销系统对客户正式关闭;2013年1月14日至15日,由于原深发展客户的基金份额正在原深发展基金代销系统自动发起一步式转托管到合并后银行的基金代销系统中,处于在途状态,在此期间暂不能通过网银办理赎回和查询等服务。如有疑问或紧急服务需求,请向我行客服或网点理财经理咨询。
  6、业务暂停期间,您在我行办理的各类零售业务贷款和信用卡的到期还款,将延后至系统整合上线后执行,应还款本息和信用记录不受影响。
  二、公司客户:
  1、海关电子交纳税费业务。2013年1月11日18:00至1月14日8:30期间,暂停海关电子交纳税费业务。
  2、非税代理业务。2013年1月10日18:00至1月14日8:30期间,非税代理业务将暂停我行(包括原深圳发展银行和原平安银行)银行卡的刷卡缴费,他行“银联卡”刷卡缴费业务不受影响。银行柜台、跨行转账和网银渠道的缴费业务将暂时停办。
  3、商业汇票业务。2013年1月11日8:30至1月14日8:30期间,暂停商业汇票业务(含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4、企业网银业务。2013年1月8日18:00至1月14日8:30期间,暂停原平安企业网银开户及变更类业务受理,暂停原平安企业网银账户报告、证书更新、网银通知存款转存和网银定活互转功能;2013年1月10日17:00至1月14日8:30期间,暂停原平安企业网银自助批量业务、代收付业务、网上缴费业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