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关于原深圳发展银行借记卡与存折关联关系调整的公告

2013-01-04
尊敬的客户:您好!
  为了给客户带来统一、优质的服务和体验,我行将在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13日期间进行系统整合。系统整合后,原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原深发展)客户所持有相互关联的借记卡与存折的关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借记卡与存折关联关系调整将不会影响客户与我行之间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调整后,客户账户内资金不受影响,各类交易功能、签约关系(如代发、代扣、还款、理财等业务)均不受影响。调整内容如下:
原深发展借记卡、存折关联关系
调整
一张借记卡关联一个存折,借记卡与存折共用同一活期账户
1、默认保留借记卡,卡号、账号保持不变,存折不再使用;
2、如您需要使用存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我行网点办理。
多张借记卡关联一个存折,多张借记卡与存折共用同一活期账户
1、保留主借记卡,主借记卡下原活期账户资金及账号不变,原活期存折不再使用;
2、其他借记卡下自动开立人民币活期账户,单独使用;
3、如您需要使用存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我行网点办理。
一张借记卡关联多个存折,借记卡与其中一个主存折共用同一活期账户
1、借记卡及卡下活期账户、账号不变;
2、与借记卡共用活期账户的主存折将不再使用,如您需使用存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我行网点办理;
3、其他存折与借记卡取消关联并单独使用。
借记卡、定期存折或存单下同时拥有整存整取、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零存整取两个及以上储蓄种类且共用同一个定期账号
1、账户的储蓄种类、数量均不受影响;
2、原定期账号按规则保留给某一定期储蓄种类的账户;
3、其他储蓄种类账户分配了新的定期账号,变成多本存折。
  相关业务变化信息,我们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函、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妥善地进行告知。更多详情敬请垂询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11-3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亦可到各营业网点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随着系统整合的完成,我行将以崭新的面貌为新老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为优质的服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