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尊敬的客户:
为帮助您管好用好银行账户,归集长期闲置不用的小额资金,同时有效提高我行计算机系统运行效率,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03]3号令)和《深圳发展银行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第七期),我行将于2006年9月21日起在深圳地区正式对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
一、自2006年9月21日起,我行将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300元(不含)的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按季度收取账户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对每一个账户每季度收取账户管理费3元,每季度收取一次。
(二)收费周期:每季末月21日至下季末月20日为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收费周期。第一次收费的收费周期为2006年6月21日至9月20日。
(三)收费方式:
1. 第一个固定收费日为2006年9月21日,以后每季度末月21日为固定收费日,我行将从您的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中自动扣收账户管理费。
2. 在固定收费日,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收账户管理费时,将按账户实际余额扣收,并在以后的季度固定收费日对以前未扣部分进行补收。
3. 在固定收费日未能全额扣收账户服务费的账户,如该账户自固定收费日起一年内没有发生业务且余额为零,一年期满后我行将进行集中管理。
4. 账户开户日至季度固定收费日止,开户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账户,不收取当季账户管理费。在固定收费日前销户的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账户,不收取当季账户管理费。
二、对于以下13类且正在使用的小额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我行给予优惠,暂不收取账户管理费:
(一)VIP客户的活期账户;
(二)用于偿还我行个人贷款的存款账户或申请信用卡自动还款的存款账户;
(三)前一年内发生代发交易的代发工资账户和发生代扣交易的代缴费账户;
(四)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开放式基金的账户;
(五)开通“金卫士”手机支付或安全账户服务的账户;
(六)网上银行注册用户下的账户;
(七)银证通和银证转账账户;
(八)联名/认同卡及校园卡下的账户;
(九)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个人支票账户;
(十一)有外币存款余额的一本通活期账户;
(十二)有定期存款余额的无折卡活期账户;
(十三)收费周期内新开户的账户。
我行将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判断识别您的以上账户并暂时免收账户管理费,您无需再到银行另行办理手续。
三、您可以凭存折和密码,到我行深圳地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人民币小额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归并或销户手续。如账户密码遗失,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回乡证、临时身份证)办理挂失和销户手续;如存折遗失,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账户姓名、存款时间、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情况后,办理挂失和销户手续。
四、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01。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深圳发展银行
二OO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