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与中国信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4-03-11
    3月6日,平安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将与中国信达在授信、结算、现金管理、资金存管、不良资产、投行及资金业务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签约前,平安银行行长邵平和中国信达党委副书记陈孝周、副总裁庄恩岳进行了会谈,双方就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业务合作方向进行了重点交流。平安银行副行长赵继臣与中国信达副总裁庄恩岳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
    中国信达是第一家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是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完成股份制改革,并成功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公司。中国信达以不良资产经营为核心,涵盖证券、期货、信托、融资租赁、基金管理、保险、投资及地产的多元化经营。无论是收入、盈利、业务规模还是现金回收能力,该公司均处于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领先者地位。
    近年来,平安银行与中国信达在授信业务、不良资产转让等方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化发展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同时也将强化平安银行“专业化、集约化、综合金融、互联网金融”四大特色,着力打造“不一样”的银行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