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150亿元减记债获批

2014-03-10发布

 
2014年2月19日发布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陈果静
 
    日前,平安银行发行150亿元减记型二级资本债计划已获监管层批准。
 
    减记债是指目前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商业银行,以及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审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包含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据悉,平安银行首期减记债已由中诚信国际进行了评级,其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根据采用5年期、10年期非国开政策性金融债利率加点的方法定价,发行价格区间“5+5”年期预计为6.20%至6.80%,“10+5”年期预计为6.50%至7.20%。
 
    随着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新规的实施,银行的资本压力越来越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到2018年底,系统性重要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需要分别达到9.5%和11.5%,非系统性重要银行则要达到8.5%和10.5%。
 
    新规之下,一些银行面临补充资本的压力,平安银行就是其中一员。其三季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三季末,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为8.91%,核心资本充足率为7.43%,低于监管层的要求。为摆脱资本约束对业绩发展的影响,平安银行2013年通过的一项资本管理规划显示,其2013年至2016年资本管理最低关键目标为资本充足率大于等于10.5%,一级资本充足率大于等于8.5%。
 
    20135月,平安银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行拟在未来3年发行500亿元、期限不少于5年的等值减记型合格次级债券的议案。去年底,平安银行还向中国平安进行了148亿元定向增发用于补充资本。
 
    此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和兴业、光大、民生等股份制银行以及10余家城商行和农商行,均已提出发行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的计划,计划发行总额超过400亿元。但除了平安银行,目前只有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获批。
 
    截至去年三季度末,面临补充资本压力的银行还包括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其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48%、8.18%、7.9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