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相关文本的公告

2026-07-13发布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个人客户服务体验,并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平安银行修订了《平安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平安银行个人联名存款账户协议书》,明确代理开户要求及补充协议生效条款等。原协议同步废止,新增开立个人账户应签订新版协议上述协议将于2026715日启用。您可以在我行任一网点了解查阅,也可通过平安银行官方网站的重要公告栏中查阅,网址为http://bank.pingan.com。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