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财政贴息政策的公告

2026-01-20发布

 尊敬的平安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助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精神及相关要求,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已依法依规推进账单分期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办理流程及问题解答,后续将及时通过平安银行官网、口袋APP、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郑重提示:为最大限度保证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特此公告。
感谢您对平安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长期支持!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