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银行新增和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的公告

2025-09-29发布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我行现需新增、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为便于您了解相关收费标准,现对收费项目新增、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对于新增或调高价格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三个月后更新服务价格目录,并正式生效;对于调减或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格目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新标准执行日期
1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调整适用对象
其中:5、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中:5、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1日
2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调整浮动范围及适用对象
浮动范围:其中:南京、上海、成都、宁波、杭州、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其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浮动范围:其中:南京、上海、成都、宁波、杭州、西安、厦门、昆明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其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10月1日
 
《公司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新标准执行日期
1
结算账户服务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2
结算账户服务
已开立账户管理务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3
各类证明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或律师事务所询证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数字函证优免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降费优惠自2022年01月14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对数字函证优免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降费优惠自2022年01月14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4
其他国际业务手续费收入
外汇储备委托贷款
删除
视合同约定收取
-
2025年10月1日
5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异地行内汇款: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异地本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6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同城跨行转账: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同城他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7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异地跨行汇款: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异地他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8
单位结算卡
单位结算卡柜面行内异地转账手续费:通过柜面渠道为单位结算卡提供往行内异城账户/卡转账的服务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9
单位结算卡
单位结算卡自助设备转账手续费:通过自助设备渠道为单位结算卡提供往行内、同城、异地账户/卡转账的服务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2025年10月1日
 
《零售银行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含深圳分行)》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新标准执行日期
1
其他收费标准
快递费
新增服务与调整说明
服务价格:人民币20元/封
说明:当持卡人要求加急寄送卡片或其他物品时收取
服务价格:1、境内:人民币20元/封
2、境外(含港、澳、台):人民币90-220元/封,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以快递服务商最新规定为准
说明:1、境内:当持卡人要求加急寄送卡片或其他物品时收取
2、境外:当持卡人申请信用卡并选择境外寄卡业务时收取
2026年 1月1日
2
代理类销售手续费
代销其他资管产品及资产服务信托手续费
调整优惠政策
1、零售代销理财的具体产品费率优惠政策由合作机构制定并公布。
2、私募产品认购费 (如有) 享折扣说明:1)资产达标客户,认购费最高享七折;2)家族信托,认购费最高享零费用;3)高价值、高潜力客户 ,可申请认购费减免前置权益,认购费最高享七折。
具体以口袋银行APP展示的费率折扣为准。
零售代销理财、代销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具体产品费率优惠政策由合作机构制定并公布。
 
2026年 1月1日
 
《投资银行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新标准执行日期
1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手续费收入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承销费收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管理费收入
删除
发行人和发行管理人协商确定,以协议价格收取。
-
2025年10月1日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客服电话:95511-3。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