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调整适用对象
|
其中:5、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其中:5、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5年10月1日
|
2
|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调整浮动范围及适用对象
|
浮动范围:其中:南京、上海、成都、宁波、杭州、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其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浮动范围:其中:南京、上海、成都、宁波、杭州、西安、厦门、昆明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适用对象:对公客户,其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5年10月1日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结算账户服务
|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
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2
|
结算账户服务
|
已开立账户管理务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期限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3
|
各类证明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或律师事务所询证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数字函证优免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降费优惠自2022年01月14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
对数字函证优免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降费优惠自2022年01月14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4
|
其他国际业务手续费收入
|
外汇储备委托贷款
|
删除
|
视合同约定收取
|
-
|
2025年10月1日
|
5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异地行内汇款: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异地本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6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同城跨行转账: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同城他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7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转账汇款
|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异地跨行汇款:通过企业网银渠道、企业手机银行渠道向异地他行开立的账户转账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8
|
单位结算卡
|
单位结算卡柜面行内异地转账手续费:通过柜面渠道为单位结算卡提供往行内异城账户/卡转账的服务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9
|
单位结算卡
|
单位结算卡自助设备转账手续费:通过自助设备渠道为单位结算卡提供往行内、同城、异地账户/卡转账的服务
|
调整优惠政策起止日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9月30日结束
|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的降费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
2025年10月1日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其他收费标准
|
快递费
|
新增服务与调整说明
|
服务价格:人民币20元/封
说明:当持卡人要求加急寄送卡片或其他物品时收取
|
服务价格:1、境内:人民币20元/封
2、境外(含港、澳、台):人民币90-220元/封,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收费标准以快递服务商最新规定为准
说明:1、境内:当持卡人要求加急寄送卡片或其他物品时收取
2、境外:当持卡人申请信用卡并选择境外寄卡业务时收取
|
2026年 1月1日
|
2
|
代理类销售手续费
|
代销其他资管产品及资产服务信托手续费
|
调整优惠政策
|
1、零售代销理财的具体产品费率优惠政策由合作机构制定并公布。
2、私募产品认购费 (如有) 享折扣说明:1)资产达标客户,认购费最高享七折;2)家族信托,认购费最高享零费用;3)高价值、高潜力客户 ,可申请认购费减免前置权益,认购费最高享七折。
具体以口袋银行APP展示的费率折扣为准。
|
零售代销理财、代销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具体产品费率优惠政策由合作机构制定并公布。
|
2026年 1月1日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手续费收入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承销费收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管理费收入
|
删除
|
发行人和发行管理人协商确定,以协议价格收取。
|
-
|
2025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