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平安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

2024-02-29发布

尊敬的客户、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行函证受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数字函证
我行已接入中国银行业协会 “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该平台向我行发起数字函证申请。
(一)受理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在“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发起数字函证申请时,应正确填写授权企业网银账户、被函证企业名称、函证基准日。
2、会计师事务所发起数字函证申请后,请及时通知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我行企业网银、平安数字口袋APP、营业网点对公服务柜台完成业务授权及手续费缴纳。
3、数字函证单笔仅支持询证一个函证基准日的业务信息,若需询证多个函证基准日,应分别发起函证申请。
(二)支持受理的函证格式、回函口径及时效
1、我行支持受理《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中规定的《银行询证函(格式二)》《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两种格式。
2、我行根据数字函证申请列示的“授权企业网银账户”所属分行回复函证各项业务数据(含一级分行及其下属二级分行)。
3、我行将在企业授权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函。
二、纸质函证
(一)受理方式
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现场跟函两种函证方式不受理被审计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询证函。
(二)受理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需采用的函证格式应符合《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相关规定,我行集中受理机构不受理业务往来询证函。
2、《银行询证函(格式一)》《银行询证函(格式二)》 1-14项及附表格式不可修改(如增加填写字段或删除填写字段)。对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函证第14项“其他”,我行集中受理机构可回复“代销理财、黄金租赁、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3、会计师事务如采用《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中的《银行询证函(格式二)》,需完整填写被函证单位账号、户名、函证基准日。如函证第3项注销账户,需填写该项的起止日期。
4、纸质函证仅支持询证一个函证基准日的业务信息,若要询证多个函证基准日,应分别发起申请
5、单份函证涉及同一企业多个银行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若其中一个账户为授权扣款账户,函证应当加盖授权扣款账户的预留银行签章,函证为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我行对询证函已加盖的印章全部核验通过后处理回函。如遇账户注销、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资料。
6、函证授权扣款账户应填写被函证单位在我行开立的活期结算账户,不可为他行账户、保证金账户、定期账户、托管账户、资金监管账户、我行内部账户。
7、因企业账户注销或其他原因不能从授权账户支付函证手续费,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我行与企业进行沟通并及时缴纳手续费。
8、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函证,应通过快递(不可为闪送等非快递形式)寄送至我行各一级分行集中作业中心,不可寄送至其他部门;跟函方式送达的函证,跟函人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9、我行将按监管要求核实函证回函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公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10、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我行将做退函处理;若存在其他我行无法受理的情形,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我行将对函证做退函处理。
(三)受理机构
1、我行函证业务由一级分行集中作业中心统一受理,会计师事务所可向一级分行统一询证其辖内业务信息(含二级分行)。
2、我行业务受理机构请通过我行微信公众号、企业网银、平安数字口袋APP查询,具体查询路径如下:
(1)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平安数字口袋”,关注后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大厅-查询服务-纸质函证邮寄地址”查询。
(2)平安数字口袋APP:首页-更多-空中柜台-询证函业务-纸质函证邮寄地址。
(3)企业网银:客户服务-空中柜台-询证函业务-纸质函证邮寄地址。
(四)函证进度查询
函证受理进度可通过如下方式查询:
1、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平安数字口袋”,关注后点击“业务办理-业务大厅-查询服务-函证进度查询”查询。
2、平安数字口袋APP:首页-更多-空中柜台-询证函业务-函证进度查询。
3、企业网银:客户服务-空中柜台-询证函业务-函证进度查询。
(五)函证回函
1、纸质函证原则上采用我行自有格式回函,函证上加盖的电子印章可通过平安银行官网验证,验证路径:平安银行官网-客户服务-柜台业务验证。如采用函证原件直接回函的,我行在函证上统一加盖“柜面业务专用章”
2、我行函证回函分为受理机构回函、总行集中回函两种模式,总行集中回函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B座11楼平安银行”。
3、我行通过快递寄送的回函或因未满足我行受理要求退回的函证,回函、退函的快递费采用到付方式。
三、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按照我行官网“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公告内容不包含离岸账户询证,离岸账户询证事项请咨询账户开户机构。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0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