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落实中银协倡议调整服务价格的公告

2023-10-30发布

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持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平安银行积极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调整银行部分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的倡议书》(简称“倡议”),现取消商业汇票工本费。
此外,倡议发布之前平安银行已落实如下收费项目:取消个人存款账户对账单打印费;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客户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仅按成本价收取;通过平安口袋银行APP、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电子账单等形式向持卡人免费提供信用卡余额变动提醒;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3天的还款宽限期容时服务。
我行将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效,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持续推动降费举措落到实处,具体优惠政策以我行官网公示为准,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