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对零资产不动户进行销户清理的公告

2023-06-14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 号)》、《平安银行电子II、III类户服务协议》等相关要求,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您的账户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引导您合理安排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资源,我行拟于2023年6月26日开始,陆续对符合下述条件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销户清理:
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未发生转账等主动交易,资产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的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我行网点或客服热线95511-3。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业务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