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非法使用“平安银行”名称、伪造相关文件进行虚假营销活动的澄清公告

2023-05-31发布

近期,我行发现社会上有不法分子非法使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分支行名称,伪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文件、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授权书等文件,在多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有奖营销活动,从而诱导用户下载软件等情况。
对此,我行严正声明如下:
一、截至目前,我行并未推出如媒体平台流传的“约惠春天 乐享好礼”有奖营销活动,也未授权给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该项业务及营销活动,敬请广大用户留意。该项虚假营销活动套用平安银行名义、使用中国平安标志及二维码,诱导用户下载安装不知名软件,存在高度风险。
二、上述非法使用我行名称及伪造相关执照文件从而进行的虚假营销活动的行为,与平安银行及相关分支行、中国平安没有任何关系,任何组织和个人与上述虚假营销活动发生经济或业务往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与纠纷,均与我行无关。
三、对于上述非法使用“平安银行”及伪造相关文件进行虚假营销活动的行为,我行已向公关机关报案,并将保留采取法律追究及其它措施的权利。
我行特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辨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