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跨行转账规则调整的公告

2020-11-18发布

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跨行转账规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平安信用卡持卡人:
我行将于2021年1月15日起,调整现金分期业务(含专享额度)转账至他行同名借记卡结算账户规则。
调整后,上述业务转账至他行同名借记卡结算账户单笔金额上限5万元(含),转至本行同名借记卡结算账户单笔金额不受限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平安银行信用卡的支持!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