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调整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收费定价的公告

2016-11-01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2016年11月01日起,平安银行总行资产托管事业部调整资产托管业务的收费定价,内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对原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调节价服务名录十二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为十六项服务内容。其中,新增五项服务(私募募集监督、跨境资产托管业务、资产证券化、基金销售资金监督(金橙管家1.0)和资产管理运营外包(金橙管家2.0)),删除两项服务(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托管(QDII)和金橙管家),将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服务拆分为两项服务(基金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母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其余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下调。

二、调整服务收费价格如下:

 

产品一级分类

产品二级分类

产品三级分类

基准费率

证券投资基金

需要本行主代销

混合型

0.25%

股票型

0.25%

债券型

0.15%

货币

0.08%

不需要本行主代销

混合型

0.10%

股票型

0.10%

债券型

0.10%

货币

0.06%

信托资金

简单证券类

如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等

0.05%

复杂证券类

混合类

0.10%

非证券类

/

0.03%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简单证券类

如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等

0.05%

复杂证券类

混合类

0.10%

非证券类

/

0.03%

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简单证券类

如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等

0.05%

复杂证券类

混合类

0.10%

非证券类

/

0.03%

基金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简单证券类

如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等

0.05%

复杂证券类

混合类

0.10%

非证券类

/

0.03%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

/

/

0.02%

基金母公司专户

简单证券类

如债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定向增发等

0.05%

复杂证券类

混合类

0.10%

非证券类

/

0.03%

私募投资基金

证券类

/

0.10%

非证券类

/

0.03%

单笔私募投资基金托管费用不低于5万/年

客户资金托管

/

/

0.02%-1.8%

保险资金

保险产品

分红、万能、传统等

0.01%

投连险等

0.05%

保险资管

证券类资管产品

0.03%

非证券类资管产品

0.02%

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托计划

0.02%

企业资产证券化

券商、基金子公司、保险等

0.02%

互联网产品

托管费

互联网交易资金存托管

按入账金额0.05%-0.2%费率收取

交易所理财产品托管

0.05%

提现费

/

0-5元/笔

平台初装费

/

20万,可减免

跨境资产托管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

需要本行主代销

0.35%

不需要本行主代销

0.15%

QDII/RQDII/QDIE/QDLP/ODI

/

0.20%
(每年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需要实物托管价格另议)

私募募集监督

募集监督费

/

0.05%,按流量计费
(非年化利率)

基金销售资金监督
(金橙管家1.0)

基金销售资金监督

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

0.1%,按流量计费
(非年化利率)

基金销售资金监督

货币型

0.00%

基金支付资金监督

/

0.1%,按流量计费
(非年化利率)

基金代销系统租赁费

/

100万元/年、30万/季度

联调初装费

/

10万元

支付结算费

/

0.1%,按流量计费
(非年化利率)

资产管理运营外包
  (金橙管家2.0)

证券类(FA+TA)

投资标的包含境外投资类(QDIE、QDII、港股通等)、收益率互换

0.25%

投资标的包含期货期权、融资融券、新三板、股票质押式回购等

0.20%

投资标的包含普通二级市场A股投资产品、定向增发、银行间债券

0.15%

投资标的包含交易所债券

0.10%

非证券类(FA+TA)

股权类等

0.10%

纯TA

/

0.10%

 


备注:1.上表所列费率为基准费率,具体执行费率以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2.上表所列费率为年化费率

  3.已签约项目不做调整。

本次公示自2016年11月0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我行自2017年02月01日起实施上述新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原下调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立即执行。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需帮助,欢迎垂询我行客服热线95511-3。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