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关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机房搬迁的公告

2015-04-29发布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分行将定于2015年4月30日(周四)—2015年5月2日(周六)进行机房搬迁。现将搬迁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年4月30日22:00—2015年5月2日8:00,分行计算机中心机房进行整体搬迁。搬迁期间分行所有网点柜台将暂停营业,通过柜面渠道办理的人民币、外币所有对公、对私业务均暂不能办理。届时如您需办理紧急现金取款业务,可参考以下途径:
    1、所有ATM/CRS自助设备均可正常使用,取款金额≤20000元(当日累计),可至平安银行各ATM/CRS自助设备进行操作;
    2、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借记卡/信用卡POS交易、网上支付、终端缴费、“柜面通”业务等电子渠道不受影响。
    二、请您提前做好相应资金安排。由此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任何问题,敬请垂询我行客服热线95511-3转人工咨询,或提前咨询相关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行将一如继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