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放水”平台融资?银行态度谨慎寄望专项债加速发行

2018-07-25
  21世纪经济报道
  所谓“市场化原则”,即要求平台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但多数平台的现实情况与此不符。国常会的相关条款落地程度取决于相关监管,对于银行而言,直接取决于银保监会对其检查执行力度。
  城投融资转风向?
  在整顿隐性债务、去杠杆的背景下,今年以来融资平台融资越来越难,如城投债净融资额由正转负,政信信托规模也在萎缩。年初以来,陆续有部分以城投为融资主体的资管产品延期兑付,这一定程度上也显示出融资平台的资金链紧张,市场对城投的信心也在下降。因此,当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的表述时,融资平台松了一口气,而有的市场人士则理解为大放水
  从7月24日的盘面上看,城投债收益率下行,市场对城投的信心进一步恢复。那么,平台融资是否会走向宽松?作为主要资金提供方的银行又是如何理解?短期看,要积极有效应对可能的外部冲击,需要适时对过度紧缩的政策做出修正。中长期看,金融防风险和结构性去杠杆的政策依然会坚持下去,地方政府的杠杠仍要控制。
  7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在今年地方政府平台融资不断收紧的背景下,保障平台公司合理融资的表述引起广泛关注,亦打开极大的想象空间。
  7月24日,多名受访银行人士表示,所谓“市场化原则”,即要求政府融资平台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但多数融资平台的现实情况与此不符。国常会的前述条款落地程度取决于相关监管,对于银行而言,则直接取决于银保监会对其检查执行力度。
  无论是表内贷款,还是表外投资,存量如何平稳过渡,如悬在银行头上一把利剑。而地方政府专项债,成为了目前各界所期。
  2014年10月43号文落地后,平台融资也一度收紧。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5月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对相关问题作出进一步安排。本次国常会相关表态后,业界也期待相关细则出台。
  平台贷款新增“难”
  “如果城投出现一定范围的违约,当地地方法人银行的不良率一定会大幅上升,这是可以预见的。”某股份行总行中层7月24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影响可能还不止于银行不良率和利润。因此,银行对平台贷款也比较谨慎。”
  某国有大行广西分行对公人士7月24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确实有收到加大信贷投放的通知,但具体投哪儿,政策并不明朗。特别是政府融资平台,整体依然收紧。
  根据财政部3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的总体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要求,除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直接或通过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间接渠道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
  但存量业务方面也存在博弈。多名受访银行人士判断认为,去杠杆大趋势不变,但局部或有宽松迹象,关键仍取决于监管的执行力度。
  以棚改贷款为例,一名地方央行系统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由于该省财政厅棚改融资政策尚未最终明确,使少部分棚改贷款投放处于观望或放慢节奏状态,可能影响拆迁户拆迁补偿款及时足额领取。当地银行在向上争取沟通,加大信贷支持。
  同时,另有地方财政人士表示,该地老棚改项目银行还在继续放款,但新的未开始。银行的合规要求门槛大大提高,迫于合规压力新项目难以获批。
  对于没有足够现金流覆盖的政府融资项目,若完全没有政府财政支持,银行表内资金对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有股份行银行人士建议,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或是可行办法:银行购买债券更合规,从政府负债角度也更透明。
  7 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指出,今年要加快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
 
   不过,一名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也坦言,由于价格问题,地方政府债券对于资管业务而言吸引力相对较低,银行自营资金配置需求更大一些。
  “非标”空间?
  除了银行信贷支持,表内外非标也是输血地方政府平台的重要渠道。
  就资管业务方面,财金〔2018〕23号规定,国有金融企业发行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参与地方建设项目,应按照“穿透原则”切实加强资金投向管理,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信息,强化期限匹配,不得以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产品对接,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以任何方式提供兜底安排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承担偿债责任,不得变相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资管新规也强调了资管产品投资非标要符合期限匹配要求。
  上述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银行是否放松对政府平台融资,主要取决于银保监会的检查执行尺度。“几个关键的文件之前已下发,监管严格按照文件来要求金融机构合规,实际上就没有多大的业务空间。”
  该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以财金〔2018〕23号举例,文件要求金融企业参与融资时,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评估融资平台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所谓“市场化原则”,是指确保其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
“光这一条,若按真实情况执行,绝大部分的现有融资都是不审慎的,甚至是违规的。”上述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表示。
  不过,上述城商行资管部负责人也表示,就存量业务,即涉及在建项目的,问题不大。“很少出现中途不放款的情况,主要是增量业务控制得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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