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范一飞:支付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2016-11-18
    经济参考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日前在“加强信息保护和支付安全 防范电信网络欺诈”研讨会上表示,信息泄露已成为支付安全问题的风险源头,人民银行作为支付行业的监管者,将加强居民信息安全保护,进一步提升支付交易安全。
  本次研讨会聚焦于如何根据新的发展形势,通过创新加强信息安全,合力打击电信网络欺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司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机构负责人,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联等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手机厂商、移动安全方案提供商等机构代表参加了研讨会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范一飞在会上指出,支付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支付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由于互联网的虚拟化、支付服务的移动化、参与主体的多样化,支付风险呈现蔓延速度快、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外溢效应明显的特点,支付行业在敏感信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针对手机的电信网络欺诈手法不断花样翻新,更是加剧了支付风险防控的难度,给公众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为此,央行表示,保护好个人信息是风险防范的基础工作,要加快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实现信息采集、存储、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从源头控制信息泄露风险。
  范一飞表示,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欺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央行作为支付行业的监管者,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支付产业各方携手合作,共筑支付安全防线。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