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发改委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支持力度

2016-04-13
    中国证券报
    发改委投资司近日召开金融机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座谈会,向有关金融机构介绍专项建设基金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推介专项建设基金项目,鼓励银行积极跟投跟贷,以进一步发挥专项建设基金的拉动带动作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储银行介绍了各自负责的专项建设基金工作情况,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有关负责人向参会银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的银行还有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12家全国股份制银行。参会银行表示,此类项目融资推介方式很好,将尽快部署落实,积极支持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与会银行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一是有关银行可从其贷款项目中,积极推荐符合专项建设基金要求的优质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二是希望各地发改委也能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接,便于银行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三是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希望发挥自身优势,与发改委开展多种方式合作,通过政府投资与银行资金的有机结合,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
  发改委投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发改委积极开展政银企社合作对接,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包括联合银监会、保监会推动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大重大工程建设支持力度,联合开发银行加大开发性金融对PPP项目的融资支持,特别是会同国开行、农发行、邮储银行开展专项建设基金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今后,发改委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在政策解读、项目推介、投资形势分析、投融资管理创新等方面,进一步与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交流合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要进一步用好专项建设基金这一政策工具。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专项建设基金于2015年推出。发改委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国开行、农发行和邮储银行发行专项债券,设立和投放专项建设基金,以资本金的方式投入具体项目,支持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的项目建设,特别是补短板的一些项目。
  《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充分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按季度安排市场化方式筹措的专项建设基金,保持适度规模。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跟进,发挥投贷结合效应。牢牢抓住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政府性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着力补短板,扩大有效投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日主持召开部分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时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上半年要全部下拨,用好专项建设基金,扩大地方政府性债务置换规模,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落地,保持有效投资强度。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