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王岩岫新年谈互联网金融:不同属性企业分类监管

2015-01-15
    新浪财经
    1月14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由新华网和蓝鲸传媒联合举办的2015中国新经济年会上表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遵循分类监管,对于业务复杂、涉及面广,潜在风险大、涉及群体多的企业要有与正规的金融一样的监管要求;对于涉及面小的企业要有自律规则和适度监管,避免过高的监管成本。
  王岩岫的演讲基本延续了去年以来的思路和原则,他表示,金融创新应紧密金融创新紧密围绕互联网时代的主流方向,走可持续、经得起周期检验的创新之路。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了几点建议:
  首先,本着创新监管的态度,结合互联网化和信息化打造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和工具。
  第二,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同质同类的金融业务要同样的监管规范。保持包容和审慎地观察进行分类监管。对于业务复杂、涉及面广,潜在风险大,涉及群体多的要与正规的金融体系保持一致;对于涉及面小的企业要有自律规则和适度发展,避免过高的监管成本。
  第三,协同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非面对面、支付转移较快、跨地域、跨行业等特点,个各部门要无缝对接。但金融业务不应因环境而发生质的变化,仍应遵守法律法规。首先互联网金融应遵守已有法律法规,而尚无法律法规的要遵守金融的一般规则和守则和职业操守。“P2P是信用中介,要防范触碰违法违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底线。在合法经营方面,如果涉及违法违规、信息不对称等,中介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岩岫表示。
  第四,要坚持小微定位、普惠金融和支持实体经济,发挥优势,顺应互联网规律。不要以钱炒钱,监管套利和资金空转。
  第五,加强信息披露。他指出,金融危机发生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信息不透明。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要经得起外部审计。对于账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应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投资者保护。互联网金融应该更倾向于维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要保护好客户的知情权和客户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