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央行要求提前支取罚息货基协存特权不再

2014-06-27

    在监管层多次吹风后,货基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特权,终于被实质叫停。近日,多家金融机构透露,商业银行多次收到来自央行的窗口指导要求执行提前支取罚息。

据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在和货币基金做协议存款的时候,需要签订两率不等协议存款。这就意味着,货币基金提前支取将面临着罚息。
    此前,货币基金和商业银行签订的协议存款都遵循“两率一致”,即基金公司从银行提前支取协议存款,却仍享受约定的利率水平。
    基金界人士分析称,货基协存提前支取不罚息,这其实是和央行的导向是不一致的。央行明确表示不要搞资金自我循环,基金和商业银行做的协议存款即同业存款,这其实就是资金的自我循环。
    一位北京货币基金经理表示,今年资金面不如去年紧张,银行对于存款的需求程度也不如去年,手握大笔资金的货币基金的话语权也相对下滑,所以商业银行也乘机提出了要按照央行的规定的提前支取要罚息的规定。(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