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继国务院批准今年十省市可试点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之后,近期相关部门纷纷试水类“市政债”,瞄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领域。从接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市场人士处获悉,银行间市场正酝酿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该票据将首先面向棚改、交通、供水、燃气等市政项目发行,还款来源以项目未来收益为主。地方政府将不为其“买单”,也不为其提供隐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