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银监会拟设地方政府举债规模上限

2013-10-12

    数月以来,一项涉及财政部、银监会和审计署等多个中央部委的联合行动正在悄然揭开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盖子。知情人士透露,国家审计署启动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五级政府债务审计行动一个月后,8月底,中国银监会也召集地方银监局和商业银行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会议。

    上述会议上,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重申,各银行作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第一责任人,要严防死守“总量不超”的底线。
    按照时间表,10月中旬,历时三个月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将提交国务院,这一轮政府债务审计范围涵盖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力度空前。
    在审计风暴推进的同时,财政部也正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进行对账工作。多位商业银行人士透露,财政部针对举借以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出台了许多限制性规定。监管机构还直指政府债务和银行信用“双膨胀”、信贷融资和非信贷融资“双增长”、层级结构和期限结构“双失衡”等核心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首次提出下一步将在管好资金“供给侧”的同时,继续推动相关部委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需求侧”的管理。所谓“需求侧”管理,其中一项重大措施,便是在考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地区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立地方政府举债规模上限,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