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聚财宝”强债A计划系列理财产品到期公告(2013-12-18至2013-12-24)

  • http://www.pingan.com
  • 时间:2013-12-24
  • 理财产品公告
  •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聚财宝”强债A计划系列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为:60%-90%投资于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等;0%-3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短期债券逆回购等;0%-30%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证券投资权益类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信托收益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有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对手担保承诺的投资类信托计划等)。本产品投资信用类债券时,该债券发行人的外部主体评级必须为AA-(含)及以上,或有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对手方远期买入。
强债A计划系列理财产品所承担的相关费用为:托管费率:0.02%/年,信托费:0.10%/年,投资顾问费:0.20%/年,资产保管费:0.30%/年,销售费率:0-0.40%/年。
2013-12-18至2013-12-24到期产品明细见下表,经核算,下表所列产品均已实现产品合约中列明的收益率。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
计息天数
实际年化收益率
“聚财宝”强债A计划2013年10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特别计划)
2013-6-21
2013-12-20
182
4.85%

我行已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相应理财净收益划转至投资者理财账户。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
2013年11月24日

相关理财产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