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7期、9期、10期、1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公告(2013-7-17)

  • http://www.pingan.com
  • 时间:2013-07-17
  • 理财产品公告
  • 【字体: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下列“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于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及资产组合,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产品等工具,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中货币市场工具30%-100%;债券资产0-60%;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 0-60%;可交易或具有申赎机制的债券基金、分级股票/指数基金的优先级,以及限投资于固定收益或结构化后的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0-50%;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资产0-60%。
        经核算,“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7期、9期、10期、1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已实现产品合约中列明的收益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成立日
产品到期日
计息天数
实际年化收益率
相关费用
“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3-20
2013-7-17
119
5.1%
销售手续费率:0.6%/年;资金保管费率:0.1%/年。
“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4-1
2013-7-17
107
5.1%
销售手续费率:0.6%/年;资金保管费率:0.1%/年。
“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1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4-1
2013-7-17
107
5.3%
销售手续费率:0.6%/年;资金保管费率:0.1%/年。
“聚财宝”组合类(A计划)2013年1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3-4-1
2013-7-17
107
5.3%
销售手续费率:0.6%/年;资金保管费率:0.1%/年。


        平安银行将在T+2个工作日内按投资者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具体产品信息请以实际兑付情况为准,详情请咨询平安银行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3或营业网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平安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平安银行正在热销其它理财计划。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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