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黄金交易的业务。我行代理黄金交易的品种包括上海金交所所有可交易的品种。
(1)专为生产黄金或使用黄金的企业定制。
(2)代理费用低。
(3)专业团队管理。
(1)委托。单位与我行签订《黄金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提供有关资料。
(2)开户。我行代理委托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开立专用账户,用于交易和记录委托人持有的黄金品种、数额及保证金信息等。
(3)交易。客户向经办行提交《我行代理黄金交易委托书》,送分行审核无误后传真到总行资金交易部,总行交易员进行委托处理。
(4)清算。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成交单,填写《我行代理黄金交易证实书》盖章后传真给经办行,金交所按交易信息在客户的专用账户进行清算。经办行将交易、清算情况通知委托人,交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