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富-安盈成长现金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T05GK180005)交易时段等条款
平安财富-安盈成长现金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T05GK180005)交易时段等条款 变更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平安财富-安盈成长现金人民币理财产品A款(产品代码:T05GK180005;产品登记编码:C1030719000002)(以下简称安盈成长)于2019年1月16日正式成立。 为提供客户更好的投资体验,经管理人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11日起对交易规则等说明书条款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 交易时段 安盈成长原申购、赎回交易时段为每个交易日9:00至15:00(不包括15:00),调整后的交易时段为每个交易日9:00至15:30(不包括15:30),具体以变更后的产品说明书为准。 二、 单户最高持有份额 安盈成长单户最高持有份额由3亿元调整为5亿元(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因收益分配等被动超上限的情形除外),且管理人有权拒绝客户购买超过产品份额总数50%的申请(在产品运作过程中因份额赎回、收益结转等情形导致持有份额被动超过此规则的情形除外)。 三、 交易规则 产品说明书“四、交易规则-3、产品普通赎回-第(4)点”原表述为: (4)投资者部分赎回本产品时,未结转收益不进行赎回,投资者赎回的产品份额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个人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投资者赎回的产品本金(份额)在下一个交易日到账,未分配收益将在产品本金(份额)到账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到账;机构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未结转收益结转成份额,连同原有份额一起赎回,在下一交易日到账。 调整后的表述为: (4)投资者部分赎回本产品时,未结转收益不进行赎回,投资者赎回的产品份额将在下一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投资者赎回的产品本金(份额)在下一个交易日到账,未分配收益将在产品本金(份额)到账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内到账; 产品说明书“四、交易规则-4、产品实时赎回-第(5)点”原表述为: (5)投资者部分赎回本产品时,未结转收益不进行赎回。个人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产品本金(份额)实时到账,未分配收益将在产品本金(份额)到账日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到账;机构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1.2亿份以内本金和收益实时到账,超过部分下一交易日到账。 调整后的表述为: (5)投资者部分赎回本产品时,未结转收益不进行赎回。在符合下述第(7)条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全部赎回本产品时,产品本金(份额)实时到账,未分配收益将在产品本金(份额)到账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内到账; 四、 产品收益 产品说明书“五、产品收益-2、理财产品收益测算依据-第(3)点”原表述为: (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理财产品收益率(年化)÷365。 调整后的表述为: (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当日万份理财收益/10000。 产品说明书“产品收益-3、理财产品收益测算示例”原表述为: 示例一(机构投资者): (1)假设投资者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15:30成功申购了5万元(份)本产品,当日计算收益。如果7月30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2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0*4.20%/365=5.75元。如果7月31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15%,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0*4.15%/365=5.68元。 (2)2018年8月1日(份额结转日)投资者利息结转为份额,则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为:50000+5.75+5.68=50011.43份。如果8月1日当日年化收益率为4.3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11.43*4.30%/365=5.89元。 (3)假设投资者于在8月2日9:00至15:30全部赎回本产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投资者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实时到账。投资者本次收益为:50011.43+5.89=50017.32元。 B)投资者不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于8月3日到账。如果8月2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10%(当日收益为:50011.43*4.10%/365=5.62元)。投资者本次收益为:50011.43+5.89+5.62=50022.94元。 示例二(机构投资者): (1)假设投资者于2018年7月30日9:00至15:30成功申购了5万元(份)本产品,当日计算收益。如果7月30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2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0*-4.20%/365=-5.75元。如果7月31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15%,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0*-4.15%/365=-5.68元。 (2)2018年8月1日(份额结转日)投资者利息结转为份额,则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为:50000-5.75-5.68=49988.57份。如果8月1日当日年化收益率为-4.3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49988.57*-4.30%/365=-5.89元。 (3)假设投资者于在8月2日9:00至15:30全部赎回本产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投资者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实时到账。投资者本次收益为:49988.57-5.89=49982.68元。 B)投资者不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于8月3日到账。如果8月2日当日年化收益为-4.10%(当日收益为:49988.57*-4.10%/365=-5.62元)。投资者本次收益为:49988.57-5.89-5.62=49977.06元。 调整后的表述为: 示例: (1)假设投资者于2018年10月31日9:00至15:30成功申购了5万元(份)本产品,当日计算收益。如果10月31日当日万份收益为1.050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0*1.0500/10000=5.25元。 (2)2018年11月1日(份额结转日)投资者收益结转为份额,则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为:50000+5.25=50005.25份。如果11月1日当日万份收益为1.1500,则投资者当日收益为50005.25*1.1500/10000=5.75元。 (3)假设投资者于在11月2日8:00至15:00全部赎回本产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投资者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实时到账。投资者本次赎回款项为:50005.25+5.75(11月1日收益)=50011.00元。 B)投资者不满足“实时赎回”条件,投资者本金和收益于11月5日到账。如果11月2日当日万份收益为1.1200(当日收益为:50005.25*1.12/10000=5.60元)、11月3日当日年化收益为1.1400(当日收益为:50005.25*1.1400/10000=5.70元)、11月4日当日年化收益为1.1500(当日收益为:50005.25*1.1500/10000=5.75元)。投资者本次赎回款项为:50005.25+5.75+5.60+5.70+5.75=50028.05元。 投资者如对上述修改有异议,可按照产品说说明书约定申请赎回。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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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