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理财-新启航(专享)三个月定开5号人民币净值型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给投资者更好的投资体验,“平安理财-新启航(专享)三个月定开5号人民币净值型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将主要进行如下变更(变更后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本次变更的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年【3】月【3】日(含),若投资者不同意本次变更的,可于申购、赎回期【2022】年【2】月【22】日9:30(含)至【2022】年【3】月【2】日17:00(不含)提交本理财产品的赎回申请;若投资者未在前述申购、赎回期内提交赎回申请,则视为投资者同意本次所有变更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一、 将《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中反洗钱等条款调整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扩散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
二、 增加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本理财产品的销售服务机构,并在《产品说明书》“三、产品管理人、托管人和销售服务机构”中更新销售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三、 《产品说明书》中“九、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的渠道”原表述为:
“平安理财授权销售服务机构的官方网站、APP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场所。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间,平安理财将通过前述网站、APP进行理财产品相关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也视为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已适当披露代销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如有新增授权的信息披露场所,将以平安理财公告为准。”
现调整为:
“平安理财授权销售服务机构的官方网站、APP、营业网点作为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场所。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间,平安理财将通过前述网站、APP、营业网点进行理财产品相关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也视为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已适当披露代销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如有新增授权的信息披露场所,将以平安理财公告为准。”
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