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指平安银行(甲方);
"用户":指在平安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客户(乙方);
1、乙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2、质押物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乙方未能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的;
3、乙方将贷款资金用于以下目的和用途:(1)以任何形式进入证券市场或者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2)用于房地产开发;(3)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经营活动;
4、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