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申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您有以下可以作为质押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序号 质押账号 类型 币种 余额 起存日 存期 操作
001 6222980004018888|工资卡 整整 人民币 10000.00 2010-02-08 6个月 申请
002 6222980004018888|工资卡 整整 人民币 2000.00 2010-03-22 3个月 申请
温馨提示:
  • 您可以通过此功能将本人名下的本外币定期存款作质押申请贷款。申请成功后,贷款资金即时划入申请时约定的活期账号,同时系统将冻结该笔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
  • 质押贷款币种只能为人民币,单笔贷款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最高为人民币 50 万元。
  • 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的,以定期存款本金的 95% 作为质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以外币定期存款作为质押的,按当日我行公布的汇率折成人民币后的70% 作为质押贷款的最高额度。
  •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超过定期存款到期日;借款期限的选择格式为 yyyy-mm-dd 。
  • 您选定的借款划入的活期账号也将用于归还贷款,贷款的归还将由系统自动扣划,或由您主动发起还款。
  • 不足 6 个月的贷款,按六个月利率确定;超过 6 个月不足 1 年的贷款按一年确定。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内利率不变。
  • 贷款一经发放,该笔贷款对应的已质押的该笔定期存款将在系统中即时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