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刘新华解读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资本市场将实现重点突破

2019-03-07

      3月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在发言时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实现资本市场的一系列重点突破,但改革过程中还面临一些挑战,必须保持坚强定力,稳定改革预期,加强市场机制的持续性培育,推动改革不断走向深化。

      五个方面制度创新
  “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党中央根据世界经济形势、立足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安排,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刘新华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实现资本市场一系列重点突破。
  第一,在上市条件方面,尚未盈利企业可以上市,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以市值为关键指标,结合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允许特殊股权结构(VIE和红筹构架)的企业上市。
  第二,在审核注册方面,信息披露成为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中心,上交所实行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实行发行注册。
  第三,在市场化制度安排方面,新股发行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交易环节将放开涨跌幅限制,在持续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环节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管。
  第四,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制定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严格实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第五,在审核时效方面,明确了6个月的上市审核时效,全程电子化留底审核,审核问询向社会公开。
  此外,在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实施保荐机构跟投机制等方面有了新突破,这是资本市场一系列的制度创新。

      面临三项挑战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还面临一些挑战。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在中国尚属首次,国际上对设立注册制有不同看法,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刘新华表示,改革不是一蹴而就,必须保持坚强定力,稳定改革预期,加强市场机制的持续性培育,推动改革不断走向深化。
  首先,科创板面临定位理解执行不到位的挑战。当前,市场各方对科创板定位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科创板定位过高,有的认为科创板不应该仅仅是硬科技,还有的认为科创板必须要更加严格审核。这些认识无疑对科创板的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刘新华认为,科创板定位必须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尊重资本市场内在规律,同时尊重企业发展现实。科创企业的竞争力往往在企业由小做大的过程中逐步培育起来,因此科创板建设必须坚定走市场化选择的道路。科创板既是创新成功企业的展示板,也应是科技创新在路上企业的展示板,这也是科创板建设的初心。
  其次,试点注册制面临审核理念变革的挑战。在我国,核准制已实行多年,具有相应的制度惯性。试点注册制,必须改变现有审核理念,以新的理念、新的流程、新的方式应对这种挑战。注册制审核理念,主要体现更加注重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个方面。对此,必须要把这四条理念贯彻始终,“防止穿新鞋走老路,防止走回头路”,要始终保持改革定力,避免改革因为出现一些问题而动摇,裹足不前。
  再次,科创板面临发行和交易环节“一放就乱”的挑战。科创板主要制度规则明确了发行节奏、发行价格都由市场决定。从A股改革历史来看,在发行和交易机制转换时易出现“一放就乱”的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积极、精准、有效措施,特别是要采取有效的市场手段,防止一拥而上,防止公司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防止发行价格过高压制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利益。在交易环节,更要严防炒作,探索新交易机制。

      刘新华认为,科创板和注册制改革应该做好相应配套工作。证监会和上交所已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布了一系列规则,“但是改革只是开了一个头,未来要干到底,还要做好一些艰苦工作。”
  一是科创板相关立法和司法配套要跟上。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对市场主体提出很多要求,必须有立法和司法保证,建议联动修改刑法、证券法、公司法,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对即将实行的一些新制度性安排在法律上给予支持、提供依据。
  二是要鼓励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开辟新的入市路径,积极推动社保、养老金、保险等中长期资金配置科创板。
  三是从严做好退市安排。退市是科创板一个严格的规定,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很可能会成为科创板的常态,必须做出制度性安排,并且在实践中一以贯之。
  四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行精准打击,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推动建立新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包括集体诉讼等。
  此外,刘新华表示,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做好舆论引导,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和理性投资能力,集聚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