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新年2月银监系统开289张罚单 违规贷款成“重灾区”

2018-02-26
    国际金融报
    网络上曾流传过一句玩笑话,说任何问题和矛盾都能用“大过年的”这四个字解决。可是对于2018年的银行业来说,似乎并不适用。即便临近春节,严监管态势也并未放松,银行罚单根本停不下来。
  在银监系统处罚违规行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形势下,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2日,各地银监局和银监分局下发的罚单总计289张,罚金共计1.07亿元,受罚的机构遍布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及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贷款违规成“重灾区”
  从银行贷款投放的一般规律来看,每年1月、2月大多为放贷高峰。究其原因,临近春节,民众消费需求普遍增加,银行贷款额度相对宽松,加之部分银行上年末积压未投放的贷款可能顺延至下一年初。
  根据央行近日发布的数据,2018年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2.9万亿元,同比多增8670亿元。其中,居民贷款增加9016亿元。新增人民币贷款不仅超出了此前市场预期,还刷新了以往单月的最高信贷投放纪录。
  虽然银行打开了贷款“闸门”,但记者注意到,在各级银监部门公布的违规案由中,贷款违规仍是一个“重灾区”。在289张罚单中,涉及贷款违规的罚单共计97张,约占三分之一。处罚对象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各地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机构。
  在这些罚单中,银监系统列出的违规做法主要包括信贷资金回流并缴存承兑保证金、违规发放贷款、放松风险管理和授信条件、虚增存贷款规模等。
  比如,2月8日,黑龙江两家农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黑龙江银监局各罚30万元。2月7日,天津银监局连发13张罚单,多数与贷款违规相关。其中,农业银行天津河北支行因固定资产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被罚40万元;威海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因贷款转存保证金存款被罚20万元,另外还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被罚20万元。2月1日,中国银行某支行因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被吉林银监局罚款30万元。
  违规涉房贷款屡禁不止
  信贷资金流向股市、楼市等是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之一。
  1月13日,银监会发布“4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行为也是整治重点。
  从公布的罚单看,信贷资金的流向问题已经被严查,包括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于购房等。
  2月13日,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而被天津银监局罚款20万元。无独有偶,2月11日,中原银行(港股01216)郑州分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于“购房首付”,违规向借款人发放虚假按揭贷款、调查审查失职、虚增存贷款被罚90万元。此外,该行某支行和农行某支行均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分别被罚50万元、20万元。对公方面,由于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农行某支行被河南银监局罚款70万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强调,信贷资金不能随便变更用途,如果需要变更,就必须要重新提交申请、审核、评估,其信用评级风险也会随之改变。
  一位银行个贷部人士告诉记者,有些人的还款能力可能不差,本身没有购房贷款的资格,却通过其他用途的贷款比如消费贷款,然后拿去购房,这样就会给炒房留下空子可钻,国家是绝对不允许的。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监管机构依然会重点规范那些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的信贷资金。
  “这两年,房地产行业还是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方面是前两年部分区域房价涨幅较大,存在一定泡沫;另一方面,部分房地产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加杠杆融资,也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为了有效规范房地产行业、企业和购房者的违规行为,监管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加以规范并不断完善监管措施,能够有效防范房地产行业的相关风险。”赵亚蕊称。
  贷款“三查”仍是监管重点
  除了违规发放贷款,贷款“三查”不严也成为银监系统处罚的重点。
  2月2日,银监会在通报跨越陕西、河南两省的190亿“假黄金骗贷案”情况时指出,涉案机构的贷款“三查”形同虚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记者在梳理2月份银监系统开出的罚单时发现,因贷后管理失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很是常见。
  比如,2月13日,农业银行一分行和另一支行因贷后管理未尽职,未有效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各被罚40万元和30万元。2月7日,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因贷后管理失职,导致固定资产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共被罚60万元;因贷后管理失职,导致固定资产贷款被挪用,光大银行天津分行领罚30万元。
  赵亚蕊表示,贷款“三查”制度是否到位始终都是银监系统的监管重点之一。
  前述个贷人士也强调了贷后管理是作为贷款“三查”制度不可缺少的一环,表示贷后管理可以核实贷款资金的用途,通过实地调查和电话交叉的形式进行。“其实想查贷款资金流向的话基本都是可以查到的,而且各个银行的贷后管理制度都很细也很严格。像我们行会有定期的检查,如果发现贷后管理不到位之类的,对个贷经理会有惩罚。贷款也算是风险比较大的业务,一般都是会好好跟进的。”该人士表示。
  过去的一年,银行业监管剑指同业和理财违规,并且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同业理财规模得到了遏制。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从2月银监会罚单发出的信号看,对银行业机构信贷方面的强监管、严处罚态势也一直并未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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