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ing An Bank Co.,Ltd.

二、业务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批准成立日期:1987年11月23日

四、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五、机构编码:B0014H144030001

六、发证机关: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并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七、发证日期:2022年6月2日

八、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九、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细则落地

2015-12-18
    第一财经日报
    继10月30日央行发布备受市场关注的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不到两个月后,有关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细则已经正式出台,这也成为落实“金改40条”后出台的首项实施细则。
  12月17日,《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在会议上表示,根据“金改40条”的要求,该《实施细则》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重点实施了以下几项外汇管理政策创新举措:一是允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赋予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二是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三是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四是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对于自贸区内的企业和银行而言,《实施细则》的推出将给其今后业务的开展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首先,在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打开新局面,率先赋予试验区内企业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便利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投融资。其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推进外汇管理监管方式从行为转向重点主体,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分析。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